不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的后果 ,举一个案例你就知道了――
丙法院在裁定受理甲制衣厂的破产申请后,通知了债权人并进行了公告。同时,将申报债权的期限定为三个月,以上行为均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所以丙法院已尽到了告知的义务。
而王某提出由于自己身在国外,所以,无法得知丙法院公告的申报债权的期限。但甲制衣厂经营不善的情况已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对此王某自己也十分清楚。而且,王某在出国的这段时间里,也完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甲制衣厂的经营状况。以此为由要求丙法院承担偿付责任不具有正当性。
综上所述,王某要求丙法院承担偿付责任的理由不充分。对此,王某只能向其朋友赵某主张债权。
律师提示:
1.债权人应当随时关心自己的债权,即注意债务人的动向,以便及时维权。
2.当债权人离债务人较远难以获取债务人信息的,应委托他人对债务人的重大决策及时收集并通知债权人。
3.不关心时事政策的商务人士不是成功的商务人士。奉劝老板们每日应有固定的时间关注时事政策。王某的债权旁落正是因为缺乏这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