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职工、职工近亲属及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主要指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生效的劳动关系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法人证书、民间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或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查询信息。
3、 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4、 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及病历手册、影像报告、住院病历和出院诊断等全部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要注明受伤害时间、受伤害具体部位。诊断证明书上须盖医院的诊断证明专用章,不得出现仅供休假、报销字样。(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5、 两位以上工友出具受伤害经过证明,并提交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实行一次性趸缴保费方式的建筑施工单位,提交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趸缴表、合同用工备案花名册(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以上是工伤认定申请表朝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