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的性质分别,归属和分配也不相同,通常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有财产共有分配。而在分配夫妻间共有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两方商量解决,拿出财产分配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两方商量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议分配方案,尽量使男女两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到财产分配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裁判。而法院在分配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两方的意愿,但前提是该两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应予。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看无犯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私通、凌虐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做法惹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有财产分配时,要适当照看无犯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犯错方的基本生活。
4.照看女方和娃儿利益的原则。照看娃儿的利益,也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需要角度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应该保障使其在分配后能充足发挥其效用,不降低其价值。对不能分配的,则应作价赔偿给另一方。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不得把隶属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配,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人员的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有违法所得,应当依法收缴,不得进行分配。具体的要怎样分配,一方分多少得根据两方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