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人员,满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1. 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包括0.3亩在内;
2. 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在校学生不在保障范围内;
3. 失海渔民以及整建制农转非的城镇居民也在保障范围内。
4. 在认定被征地户中,因婚嫁原因户口迁入或者未迁出、现役军人在退出现役后回原籍自主就业的被征地农民。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情况不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范围内: 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年龄
1.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从参保之日起按规定缴费;
2.男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从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时补缴;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一次性足额补缴15年后可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4.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可相应减免1500元,累计减免不超过
1.5万元。
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类:
1.按月缴费: 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
2.按年缴费:按照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缴纳;
3.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已取消)、B档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
1.按比例补贴: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2.按月补贴:每人每月30至50元
3.一次性补贴:目前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45850元,其中政府补贴7000元,个人承担38850元。
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1.可参保对象填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1份,附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2.经村审议,由村统一填报《诸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一式三份,并进行公示;
3.经镇乡(街道)、市国土局(开发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审批后,由村按规定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4.由村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发给每个参保人员。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满15年)的。
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各省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并不同意,以浙江省诸暨市为例,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如下:
1.A档每月180元;
2.B档每月250元;
3.C档每月300元;
4.D档每月380元;
5.E档每月4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