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记入 “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账户。
一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二是予以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具体来说:
第
一,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建造的固定资产价值;
第
二,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了竣工决算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
三,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无关的,如为例行生产而筹集的长期借款筹资成本,作为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
四,为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
五,在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
第
六,在清算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第
七,长期外币借款所发生的外币折合差价,按照外币业务核算的有关办法,按期计算汇兑损益,计入在建工程或当期损益。长期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折合差额,均应计入“长期借款”科目,这与短期借款不同“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借款的本金,而利息不计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是通过预提费用的方式核算的。
以上是对长期借款利息处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