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申报表填写
1、本表由发生印花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填写。
2、记载资金营业帐簿所属期默认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税目税款所属期默认为申报录入上月1日至月底,均可进行选择修改。
3、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为准。
4、减免税额为纳税人申捆已自行扣减的减免金额,有规定的,需附报减免明细表。
5、本表纸张模式为A4。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应纳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比例×税率
(1) 应纳税额应纳税记载的金额(或者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2)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