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乙方租赁甲方汤阴县任固镇三街村土地使用权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解除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位于:汤阴县任固镇三街村,302省道北侧,该土地面积约为5亩。
二、该土地为甲方所有,甲方于2013年将该土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动物养殖使用,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截止期限为2016 年 月 日。
三、因养殖市场不景气,经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原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甲方考虑乙方本次投资较为亏损,同意采用现金方式收购乙方在该土地上的部分固定投资。
四、经双方协商,最终敲定甲方以现金15000元的价格收购乙方在该土地上的部分投资
五、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后
日内拆除、搬运该场地内除甲方收购的物品,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如未按时交付场地,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同意在乙方签订该协议后支付乙方收购款项 5000 元,剩余款项甲方将在乙方交付该土地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
七、该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保存贰份,乙方保存壹份。
甲 方:
日 期:
乙 方: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