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依据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39条、40条、41条、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方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必须与法定的条款相符合。例如,对严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单位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要准备的证据就是员工违反了哪条劳动纪律,不仅要有违纪的事实证据,还要出示劳动规章制度来说明用人单位的纪律规定。(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有些情况可以即时通知解除合同。例如,对严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可直接以书面形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