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物时所交的订金,在法律上属于预付款的性质,表明了购买方的一个购买意向,但如果最后购买方没有购物的,所交的订金可以要求退回。但是,如果在之前双方签订有买卖合同的,则购买方没有按合同履行的,构成违约,应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如果是”定金“而不是”订金“的,则如果购买方最终不购买的,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对方有权没收”定金“而不需退还。
从行业实际情况看:
主要还是与商家协商,如果只是交个意向金一般没什么大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已经跟商家订货了,这种情况一般是很难退的,也是为难商家。这种建材的产品,一般是店铺商家先接到订单之后再跟厂家要货,如果已经发货,而这边有不接受,那么这批货就会积压在商家自己的仓库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