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后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买车的情形屡见不鲜,离婚时由父母出钱买的车究竟归谁,应该怎么分所引起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无论继承权人、受赠权人是一方或者夫妻双方,其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根据您的问题,您先生的父母出钱买车的行为,是发生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且其父母没有特别指出是赠与给您先生,应该认定该车为您先生的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那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呢?那自然应该按程序平分。在实践中,对于父母赠送的一般小额财产,没有特别指定给一方,就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钱买的车没有明确赠与一方,那离婚时该车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房产,如果是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证又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