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应合同条款如下:
3.6为规范甲方准则化管理,保障各连锁店面的产品质量,维护各连锁店面的共有利益,乙方需严格按甲方要求向甲方买下指定原手续(原手续清单详见附表),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况(包含且不仅限于):1未能按甲方教授的出品配方和技术限定操作;2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私下从其他渠道买下甲方指定提供的原手续、自行配料加工;3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私行更换产品销售价格;4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私下销售非甲方授权指定产品;5未经甲方书面认可开展各式促销活动等各种违约做法。甲方有权向乙方提议书面警告,并按照违约的严重程度处罚最高限额为10000元次或直接没收合同保证金。甲方向乙方发出2次书面警告信后,乙方依旧未能改善,则甲方有权一方面解除两方合作关系,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特别条款:如乙方违背上述情况中的2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私下从其他渠道买下原手续、自行配料加工;则甲方有权直接一方面解除两方合作关系,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起法律诉讼、按正常合作期间内月平均供货总额为基数,以本合同1.1条为时限所累计的货款总额追讨相应的品牌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