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住户可以与楼上业主协商,查明漏水原因,然后商讨解决办法如果经专业人员勘察,漏水确因楼上业主导致,楼上业主又不肯处理和赔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漏水原因确定赔偿责任
第一,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
第二,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如果漏水因楼下住户装修而导致,则楼下业主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给楼上业主造成了损害,楼下业主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第四,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对于楼上楼下纠纷中还存在疑问,可以找个专业的法律界认识来帮助你解决,本网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为您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