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请问谁有关于南京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呢,能否发给我一份吗,有急用,谢谢了。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07-24 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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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补偿
    2015《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2015-06-26 14:15:08
    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建规字〔2015〕1号

    各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6月15日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人权益,依据《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转型实施意见的通知》、《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征收安置房既可以在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后申购,也可以作为产权调换房源用于产权调换。
      第三条 申购征收安置房的,不得再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得再申购征收安置房。
      第四条 被征收人在征收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且在本市无其他产权住房,也未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房,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
      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套型以中小户型为主,供应给住房困难家庭的套型按人口分配,其中1人户45㎡左右,2人户55㎡左右,3人户65㎡左右,4人及以上户不超过90㎡。
      第五条 申购共有产权保障房的被征收人,应提供下列材料向征收实施单位申请:
      
    (一)签订的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二)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材料;
      
    (五)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征收实施单位受理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后,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第七条 经审核通过的申购共有产权保障房的被征收人,应与政府委托部门或机构签订购房合同。
      第八条 被征收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15〕12号)中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
      第九条 征收项目使用征收安置房的,征收补偿方案中应明确征收安置房的地点、套型、价格或价格确定方式等事项。
      该项目的征收安置房源信息应统一纳入征收信息系统房源信息库,可作为产权调换房源证明。征收安置房已被申购的,应及时录入征收信息系统纳入管理。
      第十条 申购征收安置房的被征收人,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征收签约搬迁的先后顺序,组织被征收人选购征收安置房。被征收人应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选择征收安置房,并与区房屋征收部门或政府委托机构签订征收安置房购买协议,明确征收安置房的地点、套型、价格、过渡期限、超期过渡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
      在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未选择征收安置房的,征收安置房源可作为其它征收项目或其它性质房源使用。
      第十一条 购买征收安置房的征收补偿资金实行封闭运作的,在被征收人签订安置房购买协议后,可将其征收补偿资金直接划入征收安置房建设单位作为建设资金使用。
      第十二条 封闭资金为被征收房屋房地产评估总额部分,不包括装饰装修价值及其它补助、补贴费用。
      征收安置房交付后,封闭资金按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十三条 封闭资金利息的计息期以交房之日或法院司法强制执行之日为起始日,以征收安置房交付之日为终止日。对封闭资金利息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 征收安置房尚未建成的,可根据征收安置房的规划条件等评估要素,对征收安置房评估确定销售价格。
      第十五条 各区政府根据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和项目情况,提出征收安置房地块选址意见,报市有关部门办理征收安置房建设前期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征收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合同中应明确征收安置房建设后的交付价格,其中安置房建设管理费用、利润率执行国家、省、市保障房建设标准。
      第十七条 征收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具有承担相应规模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周期以及房屋竣工交付日期等相关事宜组织建设。
      第十八条 征收安置房建成后,由开发建设单位交付给所在区政府。
      第十九条 征收安置房项目中,征收安置房销售价格与交付价格之间的差价部分,应专项用于征收安置房建设,由征收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监管。
      第二十条 区政府应与开发建设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征收安置房成本核定、价格结算等工作,实行全程跟踪审计。
      第二十一条 根据住房保障需求,征收安置房可以调剂为共有产权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使用。需调剂使用的,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房屋需变更为同户籍内共同使用人购买征收安置房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征收安置房购买协议中明确。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实施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拆迁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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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至12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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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或集团犯罪案件,可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以不超过上述标准5倍的范围内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金额。
3、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元至10000元。
(三)民事、商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如下:
(1)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按照计件方式收取,收费标准为1000元至10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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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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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嫌犯有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之后,通常需要经过长达12个月的时间才能够顺利地完成法律程序并结案。而在这个过程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暂时性的法律措施会一直伴随被告人,直到一年期满或者是正式结案之际才会依法撤销这项制度,从而将被告人的司法行为从取保候审的限制性规定中解脱出来。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这一做法仅仅是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其有效期被严格限定在了十二个月之内。在此期间内,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够停止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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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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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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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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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袭警罪的管辖规范为,依据犯罪行为发生地点或犯罪结果产生地点的公安机关负责监管。因此,对于袭警这一犯罪行径的侦查工作仍将由公安部门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袭警罪被纳入了公诉案件范畴,在公安机关完成相关调查工作后,该案件将交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并提起诉讼。
至于对袭警罪的量刑标准,则需根据具体犯罪情节进行深入剖析和评估。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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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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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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