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会影响孩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1条,如果是为共同生活所欠债务,为共同债务,女方也要承担。如果是他个人原因欠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应由他承担。如果离婚,也涉及在离婚时认定相关债务是否共同债务的问题,如果认定是个人债务可以不承担。“儿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能力人的情形下,其个人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的损害,由其父母或其他负有监护义务的监护人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尽到监护义务的,依法可以减轻赔偿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从其个人财产之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补充,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1条、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18条、69条、70条、89条、90条、108条、13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