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成立条件如下:
(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承诺全部到位;
(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六)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
(七)管理型基金公司。
组织形式有三,公司型、有限合伙型、信托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