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鉴定”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工伤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应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⑵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应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⑷患职业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果你太太符合上述标准,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申请伤残及劳动力等级的鉴定,继而确定赔偿标准。
2、如果不符合上述工伤标准,就不能视作工伤,就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起诉(根据你的描述,市政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设置及警示方面肯定不符合规范要求,也就是说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但是也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最好有现场的照片或者其他有力证据)
3、根据你太太的伤势和时间来看,现在完全可以进行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具体说什么:“人生伤害鉴定”的细则还没有出来,可套用“工伤鉴定”也是最新的法律法规。那就是说只要法律上容许或者有授权的,就完全可行。以上是对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所答复的,希望对你能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