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承包的责任田,应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更不能将农、林、牧、渔业用的地用来搞非农业建设。因此,农户不能擅自在承包责任田上盖房。凡擅自在承包责任田上盖房或买责任田盖房的,都是违法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农村居民建住宅,必须使用耕地的,要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