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问题中的描述,股东协议书中明确股东间转让给钱及对外转让给钱要求条款,并不歧义。即对内股东之间转让给钱不需要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的认可;而对外则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认可认可,同等要求下,内部股东有优先买下权。你这里的董事会过半数认可是股东协议书中明确限定的呢,还是你笔误,因为《公司法》并无牵涉董事会在股权转让中的相关权利,所以这个地方需要再确认一下;再者,转让股份的价格并不愿意定以原给钱金额转让,也可能存在按照公司目前资产的股份比例价值转让的,这由两方自行商量商定。若有其他疑问,可进一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