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人在单位工作工龄不够10年不能50岁退休。 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离任的暂行办法》第一条限定,公司工人退休,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纪,且持续工龄满十年,二者缺一不可。其中,交费年限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够十五年的,能够交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能够转入新型乡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限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 《关于工人退休、离任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公司、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岁,女年满五十岁,持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岁、女年满四十五岁,持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限定也适用于工作要求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岁,女年满四十五岁,持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时累计交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时累计交费不够十五年的,能够交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能够转入新型乡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限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