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合法劳动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1016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不同年龄段责任能力不同。
2、《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关于童工的五个误区【误区一:童工生产的所有东西都是坏的】儿童可以参与很多不同的工作,并不是所有儿童干的活都是国际社会打击、力求消灭的对象。比如,如果一名儿童或少年参与的工作对其健康没有负面影响,也不阻碍他们上学,一般而言可以接受。人们承认,这类工作可以对孩子们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助于他们的个人成长,有助于他们家庭的福祉。也就是说,孩子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挣点零花钱或补贴家用,并且不影响健康,就不是我们反对的童工。【误区二:大多数童工在工厂工作】“通常情况下,大多数人以为童工就是在血汗工厂工作,但实际上,大多数童工在农业领域、尤其是只能勉强维持生计的农业领域工作,”奎因说。国际劳工组织估计,年龄5岁至17岁的童工中,
58.6在农业领域6.9从事家政服务7.2从事工业,包括矿业、制造业和建筑业还有25.4在服务业,包括零售、餐饮和运输。【误区三:童工只存在于穷国】童工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的确,童工现象在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较多。亚亚太地区的童工人数最多,估计有7770万人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国家童工比例最高,5岁至17岁的儿童中21沦为童工。【误区四:童工是发展经济必要的罪恶】一些学者认为,主要经济体得以成功的一部分原因是剥削童工,如今的新兴经济体有必要使用低成本的童工。这种观点认为,英国、美国在工业革命时曾经大量使用童工,现在的新兴经济体也有必要使用童工,比如在家政行业、制衣业。【误区五:童工有助于儿童成年后就业】国际劳工组织一份关于童工现状的报告分析了童工对孩子的长期影响,包括当过童工的孩子成人后的就业情况。调查发现,做过童工的年轻人成年后更可能只能帮家里干活或从事低收入工作,而那些不得不辍学或者在不到15岁不少国家的最低就业年龄就工作的儿童,成年后找不到工作的风险反而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