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个人薪水薪金所得不是事实上发放到个手中的薪水总数。应该是薪水表中的应发金额,包括代扣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及其他代扣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限定,薪水、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获到的薪水、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返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1.薪水、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获到的薪水、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返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提示:奖金是指所有具有薪水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限定。
2.不隶属薪水、薪金所得的事项包括:
(
1)独产娃儿补贴
(
2)执行公务员薪水规则未纳入基本薪水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亲属人员的副食品补贴
(
3)托儿补贴费
(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
3.退休人员再任职获到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限定的花费扣除准则后,按“薪水、薪金所得”应税事项交纳个人所得税。
4.公职分工获到的用于买下公司国有股权的劳动返利,按“薪水、薪金所得”事项计征个人所得税(区分劳动返利与股份返利的分别)。
5.对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薪水、薪金所得”事项征税对非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劳动报酬所得”事项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