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不再续约”即按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通知你,并不是提前解除,而是到期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8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依此,单位应向你支付补偿,计算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以前可以不支付。
注:如果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则无需支付补偿
如果终止,那多少年都一样,单位好的也许多支付你(也就是说2008年是法律规定,之前是看单位政策)
如果满十年,离正式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可以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