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由谁保管,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代书遗嘱可由继承人或者遗嘱人生前保管,如果有遗嘱执行人也可以由遗嘱执行人保管。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由谁保管对其并无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