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你这个客户业务是否涉及商业秘密的,如果涉及就是侵权了。业务员已经侵犯了您公司权益可以诉讼解决,要求对其已经盈利的数额作为您的赔偿金的。
其次,关于带走的客户需要您证明原来是你的客户,比如电话什么的。再者,对方业务员如果继续下去的,您也要出击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最后,我建议在协商一下,能合作最好,不能合作的。可就竞争展开。涉及你切身公司利益的,重大秘密的可以诉讼赔偿。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我的补充::1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