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经专利权人许可;
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
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专利权人同意即可得以实施专利,但应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强制许可的对象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五十四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