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借条签名是不用本名
许多债务人在签名时,为了逃避债务,不使用自己的本名签字,而是使用自己的外号或者绰号。虽然《民法通则》上规定: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自己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的债务关系,不管债务人是以本名、外号或者绰号出具的借钱或欠条,都有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虽然法律上这样规定的,但是实际行动起来却很难,中国重名的人那么多,外号更是千篇一律。因此,出具借条时,一定要让债务人写上身份证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
其次以“收”代“借”
“收”和“借”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法律含义和举证责任千差万别。
借条能直接表明当事人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也能表明债发生的原因,出借人若持标准“借条”起诉,就能够证明债权人享有债权。
而收条只是一种表明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书面凭证,不能直接表明当事人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则需要通过其他证据加以辅证或对收条产生的原因进一步说明。这就是民间抵押贷款是陷阱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