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所提问题,解答如下:下列情况可以对房屋质量安全进行鉴定: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3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若您情况比较复杂,律图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咨询律图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