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改革后退役士兵(含士官)的安置方式有4种: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
每一种安置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服役情形,其中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情形有4种:
士官服现役期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2)回地方报到后可领取安置地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享有教育培训、就业创业、考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一次性退役金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根据退役时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部队发放的退役金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义务兵补助标准义务兵经济补助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 - 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2年义务期(未满2年的乘以实际军龄)。
(四)普通士官补助标准普通士官经济补助金=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 义务兵经济补助金5%(实际军龄-2年)。
(五)直招士官补助标准直招士官经济补助金=退役义务兵经济补助金5%实际军龄。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办理退休安置?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一)年满55周岁的;(二)服现役满30年的;(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已评残士兵退役后如何安置?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自报到60日内向安置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转接抚恤关系。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可以办理退休安置。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