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收条或免除债务的书面文件就行了,最好写上前述借条因故无法找到,写详细一些。
以后如果有人把借条拿出来管你要钱,你就拿这个类似收条的东西,法院就会认为你已经偿还了债务。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你说你“向公司经理个人借了10万”,这10万是你和经理个人的私人借款,还是经理代表公司借给你的你和公司之间的借款?
如果是纯粹私人借款,那么公司出具收据是没用的,因为根本不是公司借给你的钱。
补充:
那么只能让公司把东西写清楚了,就说当时是你通过那个家伙向公司借了钱,公司现在免除你的还款责任等等。
如果以后那个经理想讹诈,这份说明文字可以把你的公司作为证人或第三人牵扯入诉讼中,有利于法院弄清楚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