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认定书去市劳动监察部门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工伤待遇,十级工伤待遇(赔偿)的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的如下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结果确认后即可以得到。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要最大限度争取到自己的权益的话,欢迎来电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