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人员是不会检测遗嘱的真实性的。遗嘱的认定是由法院来进行的。
公证处所做的遗嘱必须是人活着才可以去做的,只有遗嘱本身,公证人员是不予认定,并且不做公证的。
如果全部合法继承人对遗嘱没有异议,那么在公证处做的是继承权公证,公证处按照所有合法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做继承权公证。(就是说,虽然遗嘱对他们没有约束力,但是他们都承认并且按照遗嘱走,那么就按照遗嘱做继承公证了)
换个角度说,如果合法继承人有一个对遗嘱不认可,那就不能按照遗嘱走了。必须走法定继承,就是人人都有份。
(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包括其养子女 继子女或非婚生子女)希望以上的信息对你在对遗嘱的真实性有异议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