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股东不足额缴纳出资,将在三方面产生影响:
一,股东对内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章程缴纳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其所认购的股份可另行募集。
二,股东对外责任,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出资不到位股东则直接承担这公司的对外债务。
三,股东将被限制三项权利,对于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限制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