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验收的注意事项: 1、购房人要仔细验收房屋,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 2、要求开发商提供该房产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 3、发现房屋有一般质量问题,应立即要求开发商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 4、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质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