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何解除合同”的解答如下:首先,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但是,出租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以上是对“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何解除合同”的解答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