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所提问题,解答如下: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子需要交易的首先应该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请,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才可以交易。【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3条,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若您情况比较复杂,律图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咨询律图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