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尊敬的当事人,你好,关于您咨询的这个问题呢,是属于探望权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您放心,如果您和对方协议不成的话,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若是我的回答不能够解决您的困惑,欢迎您点击我的头像向我咨询,我会认真分析并帮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