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是否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商标抢注行为通过以下情况来确定:
(一)在商标抢注行为中,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二)在商标抢注行为中,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三)在商标抢注行为中,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商标抢注行为要件
在商标抢注行为中,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不正当手段的内容如下:
(一)在商标抢注行为中,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
(二)在商标抢注行为中,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
(三)在商标抢注行为中,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