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三项待遇,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为职工两个月平均工资,救济金因供养直系亲属人数而定,困难补助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五类。 在出现非因工死亡案件时,无论是企业方,还是家属一方,建议还是要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处理此事,这样便于及时解决双方纠纷。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一则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且有着实务处理经验;二则律师通常都能理性表达诉求,灵活处理双方分歧点,有利于及时化解、解决双方的纠纷。【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公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公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能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