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如何理解要约,要约,要约”的回复如下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若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向律图网律师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