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安置房能够加配偶名字,只要房屋所有人出具一份同意添加配偶的证明,书案发到期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即可。办理相关登记是应当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房屋产权权属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果以上内容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律图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