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谁报案谁吃亏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的涉及的各方必然至少有一方存在相关的直接交通违法过错,主要过错方将最有可能成为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或全部责任方,原则上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均以相关的直接交通违法过错为依据,与哪一方报案并无硬性关联不存在谁报案谁吃亏的问题。【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