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由国家划拨,销售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要符合三个条件:一、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二、年收入6万以下;三、购买人名下无房产。经济适用房在房产再交易、出租、抵押时会受到限制,变成商品房要补交10%综合地价款。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