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能否赢跟一审缺席没有直接的关系。法院审判案件,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证据为准,如果一审有误,二审会改判。
(一)庭审准备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4.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核对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对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
(二)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出示证据和质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类证据按以下顺序出示,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1)证人证言。
(2)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3)鉴定结论。
(4)勘验笔录。
(三)法庭辩论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