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债务不一定是连带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由夫妻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夫妻间可以约定由一人偿还债务,只要能够就一人偿还债务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让债权人知道该约定,那么债权人就只能让夫妻一方对债务进行偿还,而不能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