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合同一般自承诺时成立,即承诺生效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合同一般在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