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借款条,当事人之间不一定必须按指纹,可以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借款的应当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合同中需要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等内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