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手协议怎么签订才有效有些恋人在恋爱期间生育有子女;也有的恋人通过共同的打拼,积累了不少的财富;还有的恋人之间可能涉及债权债务。在分手的时候,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处理等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恋人之间没有什么纤绊,则自行分手即可,无须签定分手协议。
2、男女双方签订的分手协议是否有效按法律上来讲,分手协议是无效的。分手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很难被法院认可的。只是为了摆脱同居关系或恋爱关系而签署的一种协议,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固定。虽然男女双方签署的分手协议代表了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借不到法律效力的作用。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要分手,自行分手即可,如果因此申请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与受理。但是当事人如果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是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会依法受理并解除。双方可以就恋爱期间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的处置进行约定。不过无论怎样约定,都应该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不侵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
3、签订分手协议应注意什么
(1)涉及身份关系问题的,不受《民法典》调整。比如双方解除恋爱关系等属于身份关系问题;
(2)涉及财产内容及子女如何抚养的问题,要对其财产分割方式、子女抚养方式等尽量详细明确地约定,如果包含赔偿补偿情况,也要将金额、期限写进去;
(3)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或者涉及法律禁止性规定的约定忌写入协议,比如双方约定孩子谁带则另一方再也不能见孩子等等,因为这些条款写进协议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会直接导致这些内容无效。男女在分手之后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签订分手协议,当然对于这样的行为,必须要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生效要件,否则的话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