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的下列行政行为,有关公民或法人如果不服,都可以向法院起诉:
1、对公安行政处罚不服的。
2、 对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如治安收容,扣押财物,限期整改火险隐患等。
3、 认为公安机关侵犯其合法经营权的,如违法擅自吊销旅馆、舞厅营业执照等。
4、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许可证和执照,公安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如申请猎枪持枪证、因私出国护照等。
5、 申请公安机关保护人身、财产权利,公安机关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或不予答复的。
6、 认为公安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如违法征收费用等。
7、 认为公安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如侮辱、虐待、体罚、非法没收其合法财物或他人的合法财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