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被胁迫、处于危难中的一方。
第二,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
即须为《民法典》第152条所规定的几种情况。合同的效力中有一种效力是可撤销的,关于可撤销的合同,我们如果想要行使撤销权时怎么行使的?可撤销权的行使有没有时间限制呢?现在律图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如何行使的问题。
2、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方式:
(一)撤销权的行使主体
合同撤销权的主体为法律着重保护的一方当事人(如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发生误解的当事人等),另一方当事人不享有此项权利。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