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的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2、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
3、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